史密斯29日下午在法庭辯論結束之後,開車離開莫里森縣法院。
  中新網4月30日電 據美國媒體29日報道,美國明尼蘇達州兩名年青人私自闖入一住房遭槍殺,但檢察官指控屋主一級謀殺罪,因為屋主是帶著書、零食和兩支槍躲在地下室等待那兩人的到來。
  據報道,被控一級謀殺的屋主史密斯被指控在2012年感恩節有預謀的殺害17歲的布萊迪(Nick Brady)和18歲的基費(Haile Kifer)。那次槍殺事件引起明尼蘇達中部那個8000人小鎮的震驚,也引起全國對在家自衛權利的辯論。
  但史密斯則聲稱自衛,說他害怕兩個年青人有武器,而他因為兩人過去多次闖入而“發瘋了”。
  當地媒體《星論壇報》提到,史密斯說,那兩人此前曾經到他家偷盜數千美元現金和兩支槍。美聯社表示,根據明尼蘇達法律,一個人有權使用致命武器防止罪犯強占自己的住房,但當局說史密斯在兩名年青人不再構成威脅之後,繼續開槍,他越過自衛界限。
  華盛頓縣助理檢察官沃特納(Brent Wartner)28日向陪審團表示有多種證據,包括史密斯的聲明及史密斯在闖入當天放在書架內的錄音機錄音。
  沃特納說,“他走到地下室,坐在椅子上,藏在兩個書架之間的樓梯旁。他說自己下去是讀書……卻帶著Mini-14步槍和.22口徑左輪手槍,一些點心和一瓶水。”
  沃特納說,史密斯在當地時間下午12點30分聽到門響,有人走過地板,窗戶打開。那名助理檢察官說,“他仍在等待。”
  布萊迪走下地下室的臺階時,史密斯開槍擊中他的胸膛,然後在布萊迪倒下時又擊中他的背部。史密斯還對布萊迪的腦袋開了最後一槍。
  那名助理檢察官說,史密斯處理完布萊迪的屍體之後,為Mini-14步槍裝上子彈,再次坐下。幾分鐘之後,基費走進地下室,史密斯對她開槍。他試圖再次開槍時,步槍卡殼。史密斯告訴警方,他相信基費當時笑話他。
  沃特納說,他很憤怒。“他因此拔出左輪手槍,對著她的腦袋開了兩槍,一槍擊中她的左眼,一槍擊中她的左耳。”
  史密斯又把基費的屍體拖過自己的工作間,放在布萊迪的屍體之上。史密斯告訴調查人員說,他聽到基費喘氣,因此掏出手槍“乾凈利落地對她腦袋開槍”。
  史密斯是美國國務院的退休安全工程師。基費和布萊迪是表姐弟。兩人都喜歡運動,在當地社區小有名氣。
  據悉,明尼蘇達州允許人們為了自衛而使用致命武器,但是那種行動必須被認為合理。
  在法庭激烈辯論中,6名男子和6名女子組成的陪審團聽到史密斯的兩個形象:一個是因為以前的入室盜竊而擔心自己生命有危險,另一個則是引誘兩名年青人進入,檢察官將他的做法比喻為“獵鹿”。
  由於布萊迪和基費的死亡,史密斯被裁定兩項一級謀殺罪和兩項二級謀殺罪。在2012年11月22日,布萊迪首先進入他家,基費11分鐘之後進入;史密斯使用兩支槍,共射9發子彈,擊斃2人。
  檢察官奧普特(Peter Orput)稱,這是個“非常嚴重卻又簡單的案子。”他說,誰殺了兩名年青人是毫無疑問的。他把焦點放在陳述預謀上。他指出,史密斯將自己的輕卡車移動到遠離住房的地方,因此看起來好像房子里沒有人。
  奧普特說,那就像是打獵一樣引誘那2名年青人前去。他隨後談到史密斯坐在地下室的椅子上,等待盜竊者的再次到來。
  但被告律師梅什貝舍(Steve Meshbesher)說,史密斯有權自衛;而他面臨的是兩名盜竊者闖入他的住房。史密斯不知道他們是否有武器,也不知道他們是否有傷害或殺害他的計劃。
  奧普特要陪審團審議史密斯認為盜竊者要傷害或殺害他的想法以及史密斯的反應是否合理。奧普特播放了史密斯被逮捕後接受執法人員訪談時的錄音。他說,錄音顯示史密斯高度警惕,有計劃並等待殺人機會的到來。
  奧普特還說,史密斯不是一個膽小恐懼的人,而是對過去的盜竊充滿怒氣、對警方未能破案而感到厭煩的人。
  這名檢察官還播放了史密斯在槍擊事件前後和中間的錄音。史密斯曾經自言自語說首先打中“你的左眼”,而基費剛好是左眼下部中彈。奧普拉向陪審團提問:“這是恐懼還是計劃?”
  史密斯還預演了給兄弟和律師行打電話找律師的程序。陪審團還聽到槍殺事件之後5個小時,史密斯咒罵兩名死者是“害蟲”、“社會問題、社會錯誤。”  (原標題:美國一屋主在家“打埋伏”槍殺闖入者 被控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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